经市委批准,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组建13个巡察组,对15家单位党组织和20个乡(镇)党委开展巡察。6月15日,市委巡察组全部进驻第一批次18家被巡察单位。6月15日,市委第一至第十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日报社、市委统战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委党校、市司法局,青冈县劳动镇、建设乡,兰西县兰河乡、临江镇,海伦市东林乡、长发镇,北林区兴和乡、津河镇,望奎县卫星镇、厢白乡。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县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均含离退休、已调离)问题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范围重点是关于上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