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23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作者:lxjwjw点击:近期,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市纪委监委现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肇东市人民小学校长乔淑兰因工作懈怠损害教育公平问题。2018年5月,肇东市人民小学在录取新生和小学升初中登记工作中,乔淑兰监管审核不严,导致5名非本校学区新生被录取,5名其他小学学生通过该校登记后升入初中,损害了教育公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9月,乔淑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兰西县北安乡长安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永义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擅自决策问题。2018年4月,卢永义私自决定将本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所建自来水井的运营、维护和收费工作委托给村民王某,并擅自确定收费标准,侵害了群众利益。2019年9月,卢永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庆安县丰收乡丰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忠侵占修路资金问题。2016年6月,张忠借本村修筑水泥路之机,将屯间道路通往其家庭院及庭院内道路修筑成水泥路,侵占修路资金4.01万元。2019年9月,张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北林区张维镇乡建助理杨磊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7月,杨磊在审核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4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25万元。2019年9月,杨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以实际成效维护群众利益。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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