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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lxjwjw点击: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廉洁、文明、节俭欢度中秋、国庆两节,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1.严禁借节日之机发放福利,严查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问题;

2.严禁违反廉洁纪律,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等问题;

3.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查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利用特殊资源谋利等问题;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严查利用“一桌餐”、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问题;

5.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消费,严查违规花钱后将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问题;

6.严禁借节日掩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违规以学子宴、生日宴、开业等名义借机敛财问题;

7.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严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等问题;

8.严禁参与低俗娱乐活动,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等问题;

9.严禁大吃大喝、餐饮浪费,严查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公款相互宴请等问题;

10.严禁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严查违反“四风”及中央八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厉查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管理失职、监督缺位等领导责任,对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反弹。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两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随机开展“全天候”“飞行式”明查暗访。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5-5622768  0455-5312388



兰西县纪委监委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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