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1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作者:lxjwjw点击: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8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24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问题6个方面25条,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政治建设标准不高,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充分。
(一)局党组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制定了周一例会制度,每周一九点例会,全体干部参加,由党组书记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使全局党员干部及时、深入了解上级有关政策决定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在周一例会上安排部署了林草局一周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了县委十六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委十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掌握精神实质,提高了党员干部政策知晓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局党组总揽全局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成立了兰远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建立健全了支部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理顺了干部身份,通过相关程序让干部回到了原单位工作,解决兰远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人员少、不能有效开展工作的状况。
(三)局党组议事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组的议事决策能力,明确了政治建设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不能只抓政治建设而忽略业务发展或只重视业务发展而忽略政治建设,两者相辅相成,要同时抓好,解决“两层皮”问题。二是解决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制定了两个会议记录,一个是党组会议记录,一个是行政会议纪录,是党组会议决定的问题决不能以行政会议代替,记录要分清,决不能混淆。三是分清了会议性质,重大事情或党务问题必须经党组会议决定,再到局长办公会进行具体部署实施,彻底解决以政代党问题。
二、思想建设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力。
(四)意识形态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党的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的党组会议上必须有意识形态工作的议题,同时学习贯彻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并做好记录;党组成员及副科级干部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有意识形态工作的议题。二是对意识形态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让党员干部认知意识形态工作、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深刻内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加强了林草系统的舆情管控,对有关林草系统的舆情进行自查,及时发现林草系统的舆情并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好相关舆情问题。
(五)理论学习不细致、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周一例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进行系统学习、重点学习、经常学习;其它时间,党员干部采取自学方式进行学习。二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进行学习,局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学习材料的搜集整理,定期在林草局学习群里发布学习内容。三是加强学习督导,党组定期对学习情况检查督导,查阅学习笔记,完善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材料,明确学习会议的记录人和记录事项,保证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六)学习教育活动缺乏质效。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时,把“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内容编入了学习计划,在学习党史的同时,继续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学习,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继续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林草局工作实际,结合春季“造地插柳”、“国土绿化”、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工作,开展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定期进行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理论测试,有领导小组评分、制定测试成绩单,试卷、成绩单已装订成卷。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制度执行缺乏力度。
(七)机关管理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文件收发审阅传阅制度。严格文件管理,使用统一的“公文处理批办传阅单”,办公室确定专人对文件进行传送传阅,由局长批示后,送达相关主管领导审阅处理,文件批示、审阅达到了认真、规范,履行相关手续后归档管理。二是会议记录使用了专用记录本,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不能混淆,有专人记录、专人管理,内容准确、清晰、完整。三是制定了机关干部上下班制度。按照上级的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履行了干部请假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或长期无故不上班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纪律处分。
(八)履职尽责能力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兰远草原保护区服务中心的监管,按照职责规定,定期检查兰远草原保护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督促其加强草原管护、巡护,落实落靠上级各项规定要求和专项行动,如“绿盾行动”,严格遵守《兰远草原自然保护区十不准》规定。二是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管理,河口林场的招待所建设多年却一直闲置,虽然是历史问题,但也要利用好,已改建成河口林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使闲置房屋得到了有效利用。三是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及办公条件建设,兰远保护区的几个乡镇工作站办公房屋均为彩钢结构,冬季无取暖设施,工作人员无法办公,针对此问题,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筹措资金安装冬季取暖设施,为工作站的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民主氛围不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兰远保护区服务中心所有问题必须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公布执行,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上会研究,充分发挥民主 ,杜绝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会议制度等,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约束领导干部行为。三是局机关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工作开展、制度落实、人事管理、财务使用等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十)警示教育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局党组及其所属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警示教育,以集中学习、到省廉政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等方式,使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得到启发,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二是开展纪律教育,汲取十九大以来,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因违纪违规被县纪委给予处分的深刻教训,引导干部职工立德慎言,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十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局党组及其所属支部按上级要求及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通知参会领导、党员干部自己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材料存档。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全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了经常性的警示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加强了干部监督,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
(十二)廉洁风险点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机关工作纪律建设,制定完善《干部考勤制度》,上午8:30、下午1:30两次签到,每月对所属股室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包括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干部出席情况、党的建设情况等,综合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奖励、评优的依据,杜绝了干部迟到早退、上花班和长期不上岗的现象。二是制定了《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工作纪律若干规定》,上班期间绝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问题给予党纪处分,提高了办公秩序和工作成效。三是加强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定《林草局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林草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一切有关财务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
五、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十三)“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支部建设,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聘请县委组织部基层组及县机关工委有关人员对全局总支、支部的支委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党支部书记懂得怎样抓好支部建设。二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工作,规范“三会一课”(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的执行程序,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装订存档。三是严格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相关要求,每个会议必须按照《党章》要求的程序进行,参会人员、参会人数、会议内容都是有具体规定的,会议有专人主持,有专人记录。四是规范了党小组的合理组建,按照支部党员的多少划分党小组,党小组人数有3人、5人、7人不等,按照区域或方便召开会议等形式划分,不能组建的过多,也不能组建的太少。
(十四)主题党日开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林草局各党支部“4+N”主题党日制度》,局党组对党总支、各支部开展“4+N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做到了“4个规定动作”与“N个自选动作”相结合,“4个规定动作”,即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必须要完成签到点名、交纳当月党费、重温入党誓词、学习政治理论4个规定动作,“N个自选动作”,即每次“主题党日”活动要在完成“4个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紧扣党日活动主题,自行组织党员开展1-2项自定活动。二是坚持把“4+N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广大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有效途径,突出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别是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重点工作部署、重要活动的开展,以及“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精心设计主题,确保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具体、富有特色、针对性强。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图片影音、党员签到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做到全程“留痕”。
(十五)党费收缴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林草局党费收缴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的程序和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收缴党费,党总支、党支部每月制定党员缴纳党费明细表,通知所属党员缴纳党费并上缴到县委组织部指定专户。二是按时缴纳党费不仅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对党员组织观念的考验,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各支部在收缴党费时既不能提前收缴,也不能延迟收缴。三是做好思想工作,对迟交、漏交党费的党员,特别是已经退休的老党员,耐心的做好思想工作,激发其敬党、爱党的热情,主动自愿补交党费,经多次做思想工作仍然拒不交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十六)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局党组书记会同纪检委员每半年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于有轻微违纪迹象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警示活动,促使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警示长鸣,更好的热党、爱党、敬党,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在开展谈心谈话之前,对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参加人等做好斟酌和安排,避免产生心理压力和矛盾,向谈话的党员干部说清楚、讲明白,谈话是为了促进工作、保护干部,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被谈话人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有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并整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十七)干部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了《林草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根据《中共兰西县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纪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完善《林草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凡是涉及重大资金使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重要项目等,局党组都按照《林草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需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好党组记录及相关手续以备查阅。二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借调制度,对借调人员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借调期满的,如果继续在借调单位工作,必须补充借调手续方可在借调单位继续工作,否则借调人员必须回到原单位工作。
六、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原林业党总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十九)对于“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与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第一个问题一起整改。一是压实了局党组的主体责任,主管领导的主要责任,相关股室的具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局党组每周例会制度,在例会上党组书记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精神,同时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专职人员做好记录,参会人员记好笔记。二是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个人整改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约请党校教师到林草局开展党史等宣讲活动,党员干部按学习计划写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文章2篇,提高了学习质效。三是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定期组织相关股室研究问题整改情况,加快问题整改进度。
(二十)对于“没有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问题”整改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林草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等,以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扩大学习范围和内容,补齐学习短板,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按照党组学习计划,定期为党员干部发放相关学习资料,督促党员干部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开展好个人自学活动。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记好学习笔记,撰写2篇心得体会文章,真正达到了学有所或、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三是在学习过程中,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加强问题整改,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改,以学习的质效促进问题整改的效果。
(二十一)对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肃问题”整改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与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第15个问题同时整改,整改情况见前面第15个问题的整改措施。
(二十二)对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局党组在召开相关会议之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步骤安排等,党组班子成员、支部班子成员自己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会上发言,有专人做好记录、收集资料存档。二是党组定期对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所属总支、支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记录、留好影像,以备查看,对工作拖拉、文件不规范、缺少记录等问题,党组对总支、支部书记约谈批评。
(二十三)河口林场党支部落实县委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与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一起整改。
一是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上争取资金,对闲置多年的林业招待所进行维修改造,改建成河口林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使闲置房屋得到有效利用;二是督促了林场提高四栋大棚的有效利用,制定行之有效的大棚育苗规划,根据苗木市场行情,培育市场行情好、价格高、适宜栽培的苗木,既解决了大棚的闲置,又为林场创造了效益。三是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支部开会研究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资产资源发包必须履行评估、竞价等相关程序,项目建设必须履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严禁了“一言堂”、个别人说了算,相关材料在事后归档装卷,以备检查。五是在国有林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畜牧局草原监理站部分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
(二十四)对于“原草原监理站下属职工上访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整改。
整改情况:上访的原因:原草原监理站下属职工反映拖欠工资、缴纳社保、医保等问题。出现此问题原因:一是原草原监理站下属职工属于自收自支编制,2018年时这些职工被省编制平台清除了,导致当年原草原监理站下属职工交不了社保;二是这些职工工资及待遇是由县财政预算解决,因工资及待遇逐年上涨导致2018年经费紧张,没有及时发工资,因此上访。
此问题已经解决,解决的办法是:2019年5月份草原监理站整体转隶到林业和草原局,为了让转隶过来这些职工安心工作,林草局党组与县编委积极协调,在林草局内设置了一个事业单位(兰西县防灾减灾中心),把这些职工安置在内,使他们能够进入编制平台,又协调财政部门增加预算,解决了这些职工的工资待遇问题。
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五、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十八)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林草局的职责功能,配齐配强相关职能股室,机构改革后,林业公安撤出林草局,行政编制少,专业执法队伍不健全,有执法证的多为事业编制,没有单独执法权,局党组积极与县委、县编委请示沟通,增加行政编制,组建林草局专业执法队伍,此项工作正在运作中。二是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能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解决林草系统发生的系列案件。
六、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二十五)对于“有关草原发包合同不规范、草原发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未进行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2018年9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9月按照县委巡察办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县畜牧兽医局已经先行整改,结合当年省畜牧兽医局部署的全省草原大清查工作,首先开展了清查工作,重点解决草原面积不实、底数不清、承包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我县于2018年下半年,通过政府采购,与哈尔滨大地测量公司签订了兰西县草原清查合同,负责把我县草原底数查清、面积查实。此项工作到2019年末调查成果完成,共查实我县现有草原面积为22.67万亩,形成了草原矢量数据成果,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2020年,我县推动草原产权制度改革,全县草原使用权从原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重新确定给县国有公司(兰西辰鑫资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由兰西县不动产登记局给核发不动产权证确认使用权,目前已核发完成发证面积10余万亩。
结合此次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推进产权改革,将全县草原使用权发证工作完成。二是厘清草原经营管理模式,做到草原使用权、管理权、承包经营权界限清晰,权、责、利明确,促进生态保护和草业生产双向共赢。三是结合草原产权改革发证,重点清查草原承包情况,审查承包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承包定价是否经过公开公议、承包面积与实际地块是否相符、承包的公正性等情况。四是对未承包的草原,继续推进承包经营。五是梳理问题,监督整改,予以纠正,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规范承包行为,及时履行备案程序
拟公示时间:2021年8月1日至8月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55-5633603;邮寄地址: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电子邮箱:934209959@qq.com 。
中共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