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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点击:

一、自觉服从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机关和保安公司的安排管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文明规范、遵规守纪。

二、熟悉了解安全保卫相关知识,熟知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性质特点,按照工作权限开展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三、本机关保安人员除履行规定工作职责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机关的财产安全;

2)协助本机关信访部门搞好信访接待,正确及时处理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信访事件;

3)负责外来人员的审查、登记和接待工作。外来人员未经本机关工作人员同意,保安人员不得安排其进入办公区域

4)负责维护安保区域内环境卫生和有关设施,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 管理疏导院内的车辆,督促保证机动车、自行车有序停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保安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训练,做到积极主动、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尽责尽责。

五、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饮酒,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严格遵守时间,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时间24小时,按轮换,班次间交接班时间为每天的7:30.白班工作期间必须保证一组2人在岗,午间休息时间保证1人在岗;晚间值班必须保证一组2人在岗,并不定期对安保区域进行巡视巡查。保安人员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并做好当班人员内部调剂安排,保证工作需要

3)遵守机关保密规定,对可能涉及的政府机关机密不打听、不传播;

4)工作期间着装规范整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对工作中发现或预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反馈。发生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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