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9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lxjwjw点击:第一部分 兰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3)负责检查并受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同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方面的教育工作。
(6)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有的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根据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7)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基层纪委监察室领导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的考察及除“县管干部”以外的干部职务的任免;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2、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有:我单位内设机构19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6个监督组,即:第一监督组、第二监督组、第三监督组、第四监督组、第五监督组、第六监督组。
3、人员构成
兰西县纪检委总编制人数75人,行政编制45人,实有43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28人,在职实有人数142人,其中纪委编制71人、借调干部19人,参公编制0人、退休人员12人,派驻(出)52人。
第二部分 兰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需求
一、2021年基本公务支出需求
1.工资性支出 4,594,404.18元
(1)基本工资2,139,580.68元;
(2)津贴工资1,981,132.68元;
(3)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473,690.82元;
2.取暖补助58,429元;
3.养老保险匹配793,080元;
4.住房公积金247,837元;
5.医疗保险缴费322,188元;
6.职业年金缴费198,270元;
7.退休人员:
(1)退休工资81,051元;
(2)退休取暖8,800元;
(3)退休医疗保险 42,405.96元;
8.遗属补助2人,全年 6,768元;
9.其他工资650元(处级电话补助1人,650元)
10.基本经费保障2,982,000元,车补384,960元
二、开展工作支出需求
兰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760,000元,为纪检服务中心支出。(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