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纪巡审贯通联动 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4-08-05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点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何天华 通讯员 陈雪梅
“这是湾碧乡巴拉村村委会党员干部到大姚县城办理光伏业务的差旅费报账材料。我们认为部分材料有虚报疑点,供你们参考。”近日,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巴拉村村委会,县审计局专项审计组工作人员将差旅费报账材料给到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赵红。
此前,十五届大姚县委第九轮巡察期间,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湾碧乡,对湾碧乡党委及其所辖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此次巡察,采取审计组与巡察组同步进驻的方式开展,审计组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提供给我们,为巡察工作提供参考。”赵红介绍。
根据审计组提供的信息,结合该村财务档案,巡察组经核实后发现,村干部何某趁着到县城开会的机会,去曾经住宿过的宾馆请老板一次性开了12张住宿发票(实际住宿4次,虚报8次)。最终,何某受到严肃处理,多报销的2880元也按规定退回。针对此类问题,在巡察组和审计组共同指导下,湾碧乡立行立改,并以点带面开展村(社区)不规范公款报销发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制度。
“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侧重于政治监督,而审计监督侧重于经济监督。三者各有所长,有效协同联动,可以优势互补,增强监督效能。”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云南省多措并举深化“纪巡审”贯通联动机制,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审计办联合印发《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发挥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的权威和审计的专业优势,形成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监督新格局。
《实施办法》确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三类监督信息共享、沟通会商机制,鼓励各地市在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和整改监督过程中实现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同时对协同监督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谁来联动、怎么联动、联动什么”等内容。
为打破信息壁垒,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巡视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书面沟通、会议交流等方式,互通共享年度监督计划、监督要点以及日常监督掌握的重要情况、问题清单。
“这次信息资料共享库帮了大忙!进驻前,我们就已经从审计提供的材料中发现该单位项目评审款明细中的破绽和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蛛丝马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在一次巡察中,第五巡察组凭借监督检查报告、审计报告等信息资料,很快找到了问题切入口。据悉,为使巡察工作更精准,蒙自市委巡察办有针对性地建立各巡察单位信息资料共享库,让巡察组提前掌握纪检监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的问题。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纪巡审”联动模式。临沧市探索巡审“开路”、纪检“跟进”的监督模式。一方面,采取先巡后审、巡审同步、先审后巡相结合的方式,将巡察所需与审计所能紧密结合;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步跟进,推动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靶向施治。
此外,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建好“纪巡审”贯通合作人才库。玉溪市红塔区选拔127名业务骨干进入巡察人才库,涵盖纪检监察、组织、财税、审计等部门,以满足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用人需求;鹤庆县从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县直部门及乡镇进行选聘,组建巡察工作教育培训师资库,根据每轮巡察任务安排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师资库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