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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及环境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点击:

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委机关干部安全意识,提高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范安全灾害事故工作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特别是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带班,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安全。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事情,如遇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进行处理。

三、要开展经常性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对所属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窗关门锁,并关闭所有用电设备。不经领导批准,严禁乱接线路,乱装插座、开关等。

四、对会议室、印刷室、机房、谈话室等重点部位要有效落实物防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配备铁皮柜、监控器等设施,平时经常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五、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对于个人私自存放的任何物品,如损毁、丢失,单位概不负责。

六、要搞好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等,做到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物摆规整,地面干净,保持清新的工作环境,要按要求,执行好特殊时段的防疫检查(自查)等要求。

七、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安全负责人、相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八、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失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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