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点击: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从严按程序审批财务支出,保证两委工作运转。
2、加强办公经费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从严控制公款支出。各项费用支出和票据要严格审核,切实履行职责。财务人员要及时与银行核对账单、账目,及时准确地办理好银行结算业务。
3、机关财务管理全权由常务领导负责,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4、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办案、检查工作以及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确需用车或加油,由各委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常务领导审批,办公室予以安排并结算。
5、购置办公用品和办公设施、印制文件材料,必须由办公室或各委室申请(填写申请表),报常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2人以上)办理。固定资产要按规定购买并造册登记。
6、外来客人到机关办事,确需接待或干部加班需就餐的,经常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按接待规定统一安排。
7、各项支出结算应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由经办人本人报常务领导批准核销。财务人员每月向常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8、机关干部出差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在规定范围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负。
9、其它各项支出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禁止先斩后奏,未经批准的不予核销。
10、加强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的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对各自保管使用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公物,要按照物品性能要求,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对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不得浪费。